日期:2025-07-01 15:25:58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非常引人关注的一条修订是:销售、饲养烈性犬,在警告后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以往因为处罚力度不够,使得一些人心存侥幸,偷偷在城市中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从而导致恶性伤害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市民安全感,也降低了养宠群体的社会评价。这一法规的修订,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已经产生了积极效果,据说一些宠物商家正在清理库存,安置禁养犬,表示以后将永不上架。
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实烈性犬的保有量在整个宠物圈的占比很小,只是比较“显眼”而已,真正需要关注的应该是“基本盘”,对于那些无证养犬或不文明养犬扰民行为的治理。
事实上,在新法修订中,内容并非只限于烈性犬,只要是宠物,都在管理范畴之内。例如这一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对于宠物犬狂吠这样的扰民行为,也有了管理处罚依据,不管是不是烈性犬,甚至不一定是犬类,只要饲养了宠物,主人就要对其行为负责。
又比如,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这条法规表明,即便是有证犬,也要严加管束,牵引绳嘴套都要配齐,如果宠物咬人,主人同样可能会被拘留。
据统计,截至2024年中国城镇宠物数量超过1.2亿只。爱宠经济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宠物也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好伙伴。但这一切的基础,就是守法文明养宠。完善法规严格约束养宠行为,正是为了减少矛盾,为其良性发展护航,而且还有不断完善进步的空间。
例如,如今申请狗证,只看品种是否禁养,以及有无完成疫苗接种。有人认为还不够,建议是否可以参考驾驶证与车辆年检的模式,对宠物主人守法文明养犬的知识进行学习考核。并对犬只进行行为评估,如有行为偏差,存在扰民、伤人隐患的,必须进行专业矫正。只有人犬都通过才能发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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